寧波:校外培訓機構復課不早于中小學校正式開學后一星期
http://www.ainooo.com2020年02月18日 09:41教育裝備網
2月17日,寧波市教育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出臺《校外培訓機構應對疫情防控復工復課的實施方案》,明確疫情防控期間,堅持把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,培訓機構的教職工不復工(聚集辦公),提倡電話、網絡在線等形式辦公,學員復課時間不早于中小學校正式開學后一星期。
根據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校外培訓機構具體復工復課時間將按照省市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。當全省重大突發(fā)公共事件一級響應解除后,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,培訓機構完成材料報備并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核準,方可穩(wěn)妥復課。疫情防控期間,培訓機構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,網絡線上授課內容不得快于學校進度。
《實施方案》明確,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正式發(fā)布開學時間后,由培訓機構自愿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,屬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備案,并進行抽查。培訓機構全面掌握教職員工信息,建立教職員工“一人一表”檔案。對返回寧波前14天內離開湖北、溫州等省內外疫情較重地市或有與湖北、溫州等省內外疫情較重地市人員接觸史的教職員工在醫(yī)學觀察期滿前,或教職員工中出現發(fā)熱、咳嗽等癥狀的,一律不得返崗。
此外,要求落實專人負責教職員工和學生每天的體溫監(jiān)測和健康狀況申報,建立教職員工的病假記錄制度和缺課學生追蹤制度,有員工、學生出現發(fā)熱、咳嗽等呼吸道癥狀,應勸其不上班、停止培訓,并盡早到醫(yī)院或社區(qū)衛(wèi)生服務中心就診治療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校外培訓機構屬地監(jiān)管責任,確保人員到位、排查到位、措施到位。
責任編輯:董曉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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